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4.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1月25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以“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8238XXXXX)为标题并附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mzgarsk@163.com。报名材料:①《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⑤个人信用报告⑥其他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
注意:提交材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以短信通知为准,考试时间初定12月上旬,其他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体能测评测评项目:①10m×4往返跑,②纵跳摸高。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人数按实有人员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