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3名
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我市消防事业做贡献。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条件:年龄为18至30周岁,男性,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或部队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gbz221-2009)规定要求,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同等条件下, 兴宁籍部队退伍士兵或持有b1、b2、a2、a1驾驶证及以上优先录用。
(二)会计1名
招聘条件: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以上,需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文员1名
招聘条件:1、年龄18-3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新闻、计算机、法律专业,性别不限,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文字写作、电脑维修、网络维护、驾照等一定特长且适合消防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优先招聘。
(四)厨师1名
招聘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我市消防事业做贡献,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
3、初中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55岁周岁以下。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资料: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兴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通过电话联系报名点单独发送电子文档(a4纸正反打印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3.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4.具有文体、才艺、电脑、维修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材料;
5.毕业证(附学信网查询结果);
6.持有b1、b2、a2、a1驾驶证的,提供车辆驾驶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当一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理论考试、现场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与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职队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70%+面试×30%。体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二)会计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三)文员考试总成绩=面试×40%+业务能力测试×60%。
1.接到通知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作品等参加面试及业务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及业务能力测试的应聘者按照岗位领取实操测试试题;根据报考岗位可自行携带单反照相机、摄像机和笔记本电脑等相关器材,无法携带的由招考方现场提供。
五、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考察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七、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
(一)工资待遇入职后参照兴宁市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以后按年限、级别和岗位增加。试用期(2个月)领取基本工资,正式入职后每月工资约3600元。会计、文员福利待遇面议。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五险一金。
(三)享受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并按标准发放服装。
(四)每月享受6天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
(五)在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在国家招录消防员方面,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八、其它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正式入职后未满一年退出的,需承担消防大队为个人所购置的被装等费用。
(五)最终解析权归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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