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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等13位同志为兴宁市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政工室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18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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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标题:兴宁市公安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xingning.gov.cn/zfjg/xnsgaj/xwzx/tzgg/content/post_2497409.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