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兴宁市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立足人社职责,聚合部门力量,从“稳就业、强保障、促和谐、建诚信”四个方面发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兴宁市搭建供需平台,助力学生就业,图为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招聘会现场。
多措并举稳定就业。人社部门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运用就业资金补助、社保费减免、创业贷款扶持等形式,确保兴宁市就业总体稳定。结合人社职能,丰富志愿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就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志愿活动,累计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397万元,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0场;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引导广大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新型学徒制、农村电商等各类技能培训,晋升培训3093人,发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54.61万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保居民就业工作,积极开展“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对1713可联系失业人员建立了失业人员随访制度。
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奋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社保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逐步建成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好困难群体城乡居保全额代缴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达到应领尽领。坚持从政务服务职业规范要求出发,带头抓自身窗口文明建设,从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和优质服务考评着手,周有小讲评、月度有考核,以点带面,使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17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加强了日常巡回监察及劳动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以专业知识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志愿宣传活动,印发《劳动保障法规选编》书籍和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劳动保障法制意识。持续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日常巡回监察用人单位255家(次),立案办理各类劳动违法案件112宗。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宣传,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在社区、社保大厅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语,发放宣传手册20000份,播放反欺诈宣传视频,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保基金运行安全的氛围。二是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社保诚信宣传60多次。重点宣传办理参保补缴、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恶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法规政策,推动企业群众依法诚信申办业务。三是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宣传。定期向社会大众推送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及基金监督举报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欺诈骗保危险性的认识。联合司法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全民反诈 从我做起”社保反欺诈主题宣传活动等30余场。
下一步,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以赴落实好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先期成果,不断为兴宁市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贡献人社力量。
来源:今日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