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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4.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以“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8238XXXXX)为标题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mzgarsk@163.com。报名材料:①《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其他材料(如退伍证等)。 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以短信通知为准,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 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①10m×4往返跑,②俯卧撑(男性)、仰卧起坐(女性)。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人数按实有人员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予以公布。对空缺岗位可予以调剂。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还需配合进行毒品筛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递补。